宜城市坚持以编制为“龙头”,多措并举,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合理配置编制资源。
一是编委统编。机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三个一”制度。市编委统筹管理、严格审批机构编制事宜。凡涉及机构编制内容的文件、请示,市编委领导一律批转到市编办提出审核意见,为编制管理做好后盾。同时,市编委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聘)及调动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加大控编减编工作力度。
二是计划控编。针对行政机关总体超编的现状,在安排公务员招录计划时,重点考虑乡镇机关和公检法司等一线执法力量,其他部门严格把控。为消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除教育、卫生系统按每年自然减员数的1/3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事业单位暂停招聘。空编事业单位补员,优先安排转业士官。
三是改革减编。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撤销职能弱化和空壳机构,核销编制;撤并职能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合并精减编制;划分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编制从紧核定。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不再核定事业编制,锁定冻结现有人员,只减不增。收回的事业编制作为“备用编制”,重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涉及民生的养老保险等经办机构,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到最关键、最急需的地方。
四是内部调编。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补员以及新成立事业单位配备编制和人员,均从同类性质单位进行调剂或者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连人带编划转。比如在成立市委巡察办、市行政审批局和组建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改革中,不仅没有新增一名财政供养人员,还精简收回了部分编制。
五是联动治编。建立编制管控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对招录、招聘、调配和政策性安置人员等各种渠道进人,分类制定详细的办事流程,以编制为龙头,组织、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提出意见,统一归口编办审核,编委总控,避免政出多门、多头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