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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全面推行编制计划管理制度
时间:2017-08-03              

为进一步应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老龄化现象,防止无序进人,从制度上规范用人用编,近日,宜城市以编委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管理的通知》,从今年开始将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编制计划管理。

一是遵照程序申报审批 。党政群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每年招录公务员的编制计划,在对上申报并经省编办批复我市公务员编制计划年度总量后,再具体分解到各部门。事业单位编制计划,由各部门每年10月份提出所属事业单位下一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报市编办,市编办商市人社局提出审核意见,提请编委会审批后,由市编办、市人社局联合行文批复编制、增人计划。

二是严格把关从紧控制。超编单位只减不增,不下达编制计划;满编单位出一进一;在改革中暂保留的事业编制没有消化完的行政机关,不得申报编制使用计划;专业性较强的空编事业单位主要增加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不再下达编制使用计划,现有人员只减不增。对新组建成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采取“连人带编”划转的方式解决,不另行安排编制使用计划。

      三是统筹考虑适当倾斜。编制使用计划重点向工作任务明显增加、关系民生的行业适当倾斜。在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并充分保障各类政策性安置人员所需编制。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安置分配计划时,应事先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有关单位编制情况。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也应分配到有空编的镇(街道办事处)。

四是凡进必考实名管理。编制使用计划一经批准,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根据编制使用计划进行的公开招考(招聘)、选调(选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将按程序招考(招聘)、选调(选聘)的结果报市编办审核,市编办与有关部门沟通后提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再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实行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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