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机构编制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千亿级、示范市、小康城”奋斗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和控编减编工作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效。
一、放管服改革逐步深化
一是做好审批事项的清理承接、下放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简政放权的有关精神,结合宜城实际,2017年清理、取消、调整行政职权等事项16项,其中,取消5项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完成了镇(处)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在2016年编制完成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6月全面完成的783条信息条目及对应流程图,并在宜城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彻底打通省、市、县、乡镇四级权责清单体系的最后一公里。三是“互联网+放管服”模式初步建立。按照改革要求,编制完成了全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全市政务外网已全面接通并与全省权力运行系统对接,723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已全面认领并发布,服务指南录入完毕,基本实现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通过信息平台全程办理的目标。四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各部门“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2017年上半年已编制完成,抽查事项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启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启用后,及时组织召开操作培训会、督办会,落实各部门专职人员,启动“一单两库”的录入工作。截止目前已有过半数部门在平台开展工作,预计12月中旬可实现全面上线运行。五是“多证合一”改革取得较好成效。在巩固扩大“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协调、督办实现“多证合一”,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积极对照襄阳自贸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发展问题。通过实施“多证合一”等一系列改革,以“减证”推动“简政”,进一步降低了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六是中介服务和职业资格实现了清单管理。对照省、襄阳市文件精神,对中介服务事项及时进行了清理调整,保留中介服务事项32项;积极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剥离中介机构7个,取得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认定,制定并公开全市统一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国务院取消的7批职业资格在我市全面落实。七是全面落实了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协调财政、物价等部门重新清理编制公布了《宜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宜城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宜城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三大目录清单。
二、以法治编成为新常态
今年以来,市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切实落实中央、省政府关于控编减编、规范领导职数等文件要求,以法制思维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同时,为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市编委研究印发了《编委会工作规则》、《关于加强编制使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化两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三个一”制度(凡是涉及到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事宜,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主管机构编制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委员会一家行文批复;二是坚持编委办公会议制度,对重要的机构编制事项,列入编委会议题,由编委会集中讨论决定。近年来,各部门的编制意识越来越强,用编进人更加规范、公开、透明,行政机关新进公务员“凡进必考”、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已成新常态。
三、各领域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根据全国统一的监察体制改革部署,配合纪检部门,做好检察院相关机构的职责、人员、编制转隶工作,重新审核三定方案。二是积极服务全国土地制度三项改试点工作,研究拟定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组建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后发文。三是参与了法院、检察院人员编制上收和工商、质监体制下划和人员编制接收工作。四是完成了群团机关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改革、公务员双职并行制度试点等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审核或调整等工作。五是完成了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明确了执法职责,健全了执法队伍;六是根据襄阳市统一要求,在各镇(办)组建了镇(办)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核定了人员编制,明确了职能职责。
四、人员编制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一是从紧把握控制增量。按照省编办要求,我市的公务员编制计划按当年机关退休人员的三分之一把握;事业单位招聘编制计划适度掌握,重点向教体、卫计系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倾斜。二是向内挖潜盘活存量。对新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连人带编划转、市内同类性质单位选调的办法,守住编制总量不突破、财政供养人员不新增的红线。三是指令性计划充分保障。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空编情况及用人需求,提出安置计划,确保各类指令性安置人员的编制需求得到落实。
五、控编减编工作初见成效
2017年,行政机关超编人数消化工作完成了年初的消超规划目标,事业单位总人数已经控制在上级下达的事业编制总量之内,总体不再超编。这些初步成效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一是在各部门普遍要求增人增编的压力下,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坚强后盾,创造了宽松的环境,从而守住了编制总量和超编人员只减不增这两条底线;二是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上各部门的理解支持,不管是领导干部配备和政策性安置,还是一般工作人员招录和调动,坚持了按编制、职数用人;三是发挥了编制计划管总的龙头作用,将各种渠道增人统一纳入了编制计划统筹范围,避免了政出多门、此消彼长。
2017年,宜城市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很多不足。如学习的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度不够,机关事业单位结构性超编仍比较突出,“放管服”改革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急需研究等问题。2018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职尽责,为宜城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营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