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环境监察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认真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今年3月,环保局组成两个专班对全市1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 二、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开展清水执法行动 一是针对全市饮用水源环境污染的问题,我们成立了水库专项行动小组,加强了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污染问题现场监管,把我市31家水库纳入了监管范围,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二是规范畜禽养殖,查处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 三、加强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实现排污费征收稳步增长。 认真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认真抓好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环境监察大队按照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的要求,对全市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四、优化落实“全方位覆盖、网格化管理”。 根据“条块结合、块为主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将我市行政区域划分为5个主体网格,由分管领导统一分配和协调各单元网格的重大行动,确保遇到突出环境问题时能够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五、严抓建设项目管理,督办三同时”验收工作。 按照环保局部署的安排,我们对2014年以来全市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监察。一查是否依法进行“环评”,是否经过环保行政审批;二查是否执行“三同时”;三查项目是否依法进行验收。 六、扎实做好环保投诉工作。 目前为止我大队截至目前共接受污染投诉200起、其中电话投诉69起、来访17起、信访件 15件、网投 13 起、其他 33 起、处理率100%。全面完成省、市及上级部门和领导交(转)办环境信访案 65 件,协助法宣科完成人大、政协委员提案23 件,办结率100%。
|